日前,武漢市創新基金在原有的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兩種方式基礎上,首次增加“資本金投入”方式,即由政府投資,前提為企業必須事先獲得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政府投資額度與創投機構額度相同,投資所形成的股權一般在3年內退出,政府投資部分盈利歸企業所有,虧損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埋單”。
據了解,此舉旨在通過市場化手段放大財政資金的支撐作用,使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輸血”更加便利。今后,武漢市創新基金會將向更多中小企業敞開大門。政策調整后,企業申報資格由以往注冊時的實收資本100萬元降低至50萬元,并取消了企業上年稅收不低于15萬元的限制。這意味著“零稅收”企業也可以申報創新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