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5月31日通報對廣東新大地和山西天能科技及相關中介機構在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情況,以及對華銳風電立案調查的最新情況。這是證監會5月10日通報對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的處罰之后,一個月內再度對涉嫌財務造假上市的相關責任方予以重拳處罰。
經查,新大地在2009年至2011年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280萬元、305.82萬元、2042.36萬元,虛增的2011年利潤占當年利潤總額近一半。
證監會擬決定,對新大地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黃運江、凌梅蘭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對監事及財務總監凌洪處以20萬元罰款,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此外,對其保薦機構南京證券、審計機構大華所、法律服務機構大成所,以及相關保薦代表人、簽字會計師、簽字律師分別予以處罰。
調查發現,天能科技通過偽造工程結算書和虛構銷售回款等,2011年虛增利潤合計3815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53.18%。證監會擬決定,對天能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30萬元或10萬元罰款。
此外,對其保薦機構民生證券、審計機構大信所、法律服務機構君澤君律師所,以及相關保薦代表人、簽字會計師、簽字律師亦分別予以處罰。
另據了解,華銳風電涉嫌虛增收入、虛轉成本、虛增利潤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已對其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