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上海銀行業小微金融服務將有“四個不低于”的新標準。5月14日,記者從上海銀監局獲悉,下一階段,上海銀行業小微金融服務需做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要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本質,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確保實現“四個不低于”,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的貸款(含同口徑個人經營性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同口徑個人經營性貸款)的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要堅持市場化取向,強化小微金融服務實效,倡導小微信貸理性投向。注重企業多頭授信、融資下企業杠桿率變化情況;防范短貸長用、短貸他用、一貸多用等問題;加大對涉農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多做樓宇經濟、社區經濟,滿足郊區和市場集中地區的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多支持高新環保、節能技術和先進制造企業、新型物流企業、網絡及軟件信息企業。三是要堅持機制創新,加強“六項機制”建設評估,提升小微業務專營水平。各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六項機制評價表》為抓手,制定清晰明確的小微戰略,梳理體制機制、業務流程,建立小微信貸獨立的定價體系、高效的信貸審批體系,制定獨特的激勵約束機制,培養自己的小微金融服務人才,全面提高小微金融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四是要堅持基層探索,為小微客戶提供就近服務和綜合金融服務,提高服務效率和專業性。各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網點可以優先考慮網點方圓2公里以內的目標市場,為高效服務小微客戶創造有利條件;逐步探索更新形式的小微專營支行以及其他小微金融服務組織模式,配足服務團隊、配好金融產品,由單純提供融資服務轉向提供集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同時,加大產品創新力度,更多使用網絡、移動金融服務手段和平臺支持小微企業信貸及綜合性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