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近日出臺關于落實小型微型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扶持政策,明確對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這是記者9日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得的消息。
據了解,江蘇省在延續以往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稅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基礎上,今年新出臺了對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政策。新政規定,對符合標準的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并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年(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的全額補貼,但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從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
江蘇是我國東部地區小微企業的集中地之一,發展潛力不容小視,成為近年來拉動該省畢業生就業的活躍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