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山鷹紙業股票代碼:600567公告編號:臨 2008-016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債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山鷹轉債”按票面金額從2007年9月5日“起息日”起開始計算利息,第一年的票面利率為1.40%;
2、每手可轉債面值1000元,利息為14.00元(含稅),稅后11.20元;
3、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08年9月4日;
4、除息日為2008年9月5日;
5、兌息日為2008年9月11日。
本公司于2007年9月5日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山鷹轉債”至2008年9月4日止滿一年,根據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規定,現將付息事項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第二節“發行條款”規定,本公司發行的“山鷹轉債”按票面金額從2007年9月5日(“計息日”)起開始計息,第一年的票面利率為1.40%,即每手可轉債面值1000元,利息為14.00元(含稅),稅后為11.20
元。
持有“山鷹轉債”的個人扣除20%所得稅后實際每手可轉債利息11.20元;持有
“山鷹轉債”的機構投資者不代扣所得稅,實際每手可轉債利息14.00元。
二、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兌息日
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08年9月4日;
2、除息日為2008年9月5日;
3、兌息日為2008年9月11日。
三、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08年9月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山鷹轉債”持有人。
四、付息相關事宜
在付息債權登記日當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記在冊的山鷹轉債持有人均有權獲得當年的可轉債利息。本公司將在付息債權登記日之后5個交易日之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含付息債權登記日)轉換成股票的可轉債不享受當年度利息。
本公司將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山鷹轉債”的利息。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債券持有人可于債權登記日后的第5個交易日,即
2008年9月11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利息。對未辦理指定交易的債券持有人的利息款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辦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利息。
投資者欲全面了解關于“山鷹轉債”付息的具體條款,請查閱2007年8月31日于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或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及摘要。
五、咨詢機構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電話:0555-2826275;傳真:0555-2826369
特此公告。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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