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國際(00627.HK)于10月31日的一則公告,引發資本市場的猜疑。為此,該集團于11月2日發布補充公告給予澄清。
10月31日的公告顯示,福晟國際下屬非全資附屬公司湖南正昊與大業信托于10月31日簽訂融資補充協議,該公告引發資本市場遐想,誤以為湖南正昊該筆借款期限調整是因為債務到期延期償還。
對此,福晟國際于11月2日發布公告作出解釋,稱湖南正昊與大業信托于二零一六年九月訂立的融資安排期限為48個月(4年)內,分為24個月(2年)加24個月(2年)執行。故10月31日湖南正昊與大業信托訂立補充協議,是在該融資安排的存續期內,對剩余資金及還款日期作出再次確認,并不存在超過原融資安排的條款,且新融資期限安排短于原有的融資計劃,亦不存在任何融資款項延期或違約情形。
同時,該融資安排的管理人大業信托公司也于2018年11月2日出具了說明函,確認剩余信托份額仍在存續期內,不存在融資款項違約及延期的情形。
(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