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經過三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1953年我國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展開大規模的經濟建設。為了加強國家基本建設資金管理,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1954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正式成立。
其后的二十多年時間里,建設銀行作為國家專業銀行,主要經辦國家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和監督使用國家計劃確定的基本建設資金,為提高投資效益、加快國家經濟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為適應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建設銀行先后開辦了現金出納、居民儲蓄、固定資產貸款、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國際金融、住房貸款和各種委托代理業務。通過開辦各種面向社會大眾的商業銀行業務,豐富了銀行職能,為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打下堅實的基礎。
1994年,按照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建設銀行將代行的財政職能和辦理的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業務分別移交財政部和國家開發銀行,不再履行行政管理和政策性業務職能,邁出了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的重要一步。
1996年3月26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正式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簡稱CCB),并啟用了行徽,以嶄新的形象走上了社會經濟舞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