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郭楠 )昨日,上證所發布實施修訂后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引》(下稱《指引》)。記者對比修訂前的《指引》發現,“做市規則”一章新增了“期權市場出現劇烈波動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本所可以決定在特定周期內不對做市商的做市情況進行評價,并向市場公告。”此外,修訂后的《指引》對做市商資格取消的條件等也進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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