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協公布了《天津市貴金屬、珠寶及鑲嵌制品售后服務辦法》。此次頒布的新規是由市消協聯合市黃金珠寶行業協會、市工商聯金銀珠寶業商會、市質量檢驗協會珠寶首飾分會等部門,根據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定的。該辦法于昨天正式實施。
新《辦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三包(包退貨、包調換、包修理)”有效期自開具銷售憑據之日起計算。消費者憑銷售憑據、飾品簽享受“三包售后服務”。
另外,消費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購物、郵購購買的商品,退貨的商品應當保持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返還消費者商品貨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