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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總裁引咎辭職 四大謎團仍高懸

2013年08月26日 18:01   來源:中國資本證券網   薛玉敏

  光大證券風波迭起。

  8月22日中午公司發布公告,為對“8?16烏龍指事件”負責,總裁徐浩明辭職,由董事長袁長清代行職責。

  近一周內,光大證券可以說是陰云籠罩——在“烏龍指”事件還未查清之際,公司的固定收益部在債券交易時再現烏龍,以超低價賣出10年期國債。8月20日,被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暫停了公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

  面對丑聞纏身的光大證券,徐浩明不得不引咎辭職,曾親自扶植起來的金融衍生業務成為他的一塊絆腳石。真是“成也于斯,敗也于斯”。

  但是光大證券對于外界關鍵問題的質疑,還是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投資者報》記者聯系到光大證券品牌部相關負責人,她告訴記者:“所有的問題都由公司董秘梅鍵來負責解釋,但是這兩天他一直在北京開會,我們也聯系不到,有消息會通知。”

  8月23日,在記者截稿前,證監會發布了對光大證券新的調查結果:光大當天交易是合法的,這意味著市場對于其內幕交易的指控沒有得到監管層的認可,但是另一方面也認識到公司風控不達標。目前上海監管局已經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暫停其策略投資部證券自營業務,并責令整改。證監會也對光大證券開展了正式立案調查。

  掌舵8年引咎辭職

  8月16日,光大證券自營部門將3000萬股50ETF,錯下單為3000萬手導致A股瞬間暴漲5.96%,但下午傳出“光大烏龍指”消息后,股指快速回落,收盤時大盤下跌,全天指數振幅高達4%。在這期間,很多跟風投資者損失慘重,期貨市場也是一片哀鴻。

  出事的是光大證券交易策略投資部門,是公司撤銷原金融衍生品部后成立的。根據光大證券2012年年報,這個部門去年累計實現收入1.24億元,是2011年同期的33倍,是公司新的盈利增長點。

  部門負責人楊建波在20日被停職,公司整個合規部門也被全部停職。很多人本以為此事件的處理,有可能就以一個部門負責人的祭旗而結束。但事件沒有那么簡單,最終總裁徐浩明不得不引咎辭職。

  現年48歲的徐浩明,畢業于上海財經大學工業經濟系。1991年~2000年一直效力于交通銀行,歷任綜合處處長、黨委辦公室綜合處處長、黨委秘書等職,之后進入光大集團,后進入光大證券。

  2005年4月,時任光大證券副總裁的徐浩明接掌帥印,擔任公司總裁。在8年多的時間里,光大證券雖然實現了上市,但是行業排名從第一梯隊逐步滑落,直到2013年,各種弊端同時爆發,光大證券遭遇成立以來最大危機。

  上半年,光大證券在首輪IPO財務核查中就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被抽中5家保薦企業,數量僅次于國信證券。而且因為天豐節能上市造假事件,公司投行部正在被監管層立案調查,面臨重罰。

  禍不單行。當大家的目光尚未遠離光大證券時,自營部門又出了事情,并導致整個資本市場的“地震”。

  雖然總裁辭職,但是很多問題仍然沒有搞清楚,外界對于光大證券的質疑仍然在發酵。

  謎團一:涉嫌內幕交易

  根據光大證券新聞發布會披露,公司上午就發現策略交易部門發生了錯誤,但直到下午2時才披露了問題進行停牌。在社會公眾還不明就里的情況下,光大證券賣空7130手合約。

  光大董秘梅鍵在發布會稱此舉并非操縱市場,加空單是為了對沖風險,是國際慣例。但在市場人士看來,在消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擅用金融工具對沖減少損失,絕對算得上內幕交易。

  威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兆全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證券法》規定,內幕交易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未公開的信息,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行為。光大證券因操作失誤(或因技術故障)導致買入巨大,股價急劇上漲。其他不知情者,認為可能是有重大市場利好出現,只有光大證券知道真實原因,一旦消息公布,股價必然短期內急劇下跌。在這種情況下光大證券購買看空(看跌)股指期貨,屬于利用內幕信息交易的行為。

  不過一位從海外歸來的對沖基金經理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光大此舉算不上內幕交易。

  在他看來,上午11時6分,光大證券70億投入市場將權重股拉上漲停,而第二波股市上漲,是其他跟風資金進入造成的。光大證券并不知道后續市場的反應,并不能判定市場一定漲或跌。只能說是光大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下了一個錯誤的指令。

  “當天市場交易量大約有2300萬億元,光大僅有70億元,不足市場交易量的10%,不可能對市場造成太大的沖擊,主要是整個市場其他資金合力的結果。”在他看來,每日股市在11時左右是交易最不活躍的時段,交易量比較少,如果放在早盤,70億元或許沒有那么大的能量。在美國有一個規定,機構的交易量沒有超過當天的交易總量的10%,算不上操縱市場。對于光大證券來說,放空也是套期保值的一種。

  不過,這位基金經理也說,他這種看法肯定會被千夫所指,但實際上可能就是這么一回事,那種陰謀論也不一定是什么事實。光大證券是一家國企,員工沒有必要為一時的收入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

  謎團二:掩蓋234億自營資金出處

  在上述對沖基金經理看來,光大證券最難說清楚的是234億資金到底來自哪里?這也是市場上質疑最大的一點。

  公司董秘梅鍵最開始只是稱是訂單執行系統出問題,沒有人想做70億元,只想做8000萬元,賬上根本沒有230億元。但是根據證監會的公告信息,8月16日,光大證券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

  鑒于此,梅鍵改口承認賬上有230億元,但強調不是賬戶透支,使用的自有資金,絕對沒有海外資金,也沒有信用交易。

  按照正常來看,234億元,光大證券瞬時下單的金額,接近凈資本的2倍,而證監會規定自營盤不能超過券商凈資本,這明顯違規。而且8月24日晚間公布的中報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光大證券賬上貨幣資金只有216億元,即使在短短一兩個月,通過其他手段釋放資金,光大也不可能把公司全部的資金放在交易策略部門。

  如果不是,這234億元又是從何而來?有消息是說來自臺灣地區的資金,租借光大的自營部門,因此脫離了光大的風控管轄。

  按照規定,券商的自營賬戶目前可以租借給基金和保險席位,沒有允許借給海外資金,如果光大出借給臺灣資金,這樣做是明顯違規。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能了解光大證券拼命掩飾,把責任推給風控部門的原因了。

  上述對沖基金經理稱,海外資金租借券商的自營賬戶算是一種潛規則,股指期貨運行以來,很多海外資金都紛紛涌入國內,做對沖交易,選擇的通道之一就是自營盤。“據我了解,光大賬戶上的確沒有那么多錢,為了保證交易正常清算交收,下午還向光大銀行借了錢,要知道光大證券背靠的就是光大銀行。”

  謎團三:風控機制存在問題

  光大證券2009年上市之初,在當期證監會首次風控監管排名中,得分第一。2012年年報中,光大還花大篇幅闡述自己的風控系統,但今年接連發生的事端可謂是自打耳光。

  如果真相如公司所言是公司自營資金出了問題,那么公司的風控機制令人擔憂。

  光大策略投資部團隊18人,絕大部分都有國際一線投行衍生品和量化工作經驗,負責人楊建波對衍生品交易頗有見地,曾負責光大證券備兌權證系統的開發及衍生品業務平臺的建立,號稱華人金融經濟學者里最早運用GARCH、GJR-GARC、ECM等模型,對中國及世界資本市場的波動率集群效應進行分析的研究人員。

  上述對沖基金經理稱,這個團隊給光大證券貢獻了不少利潤,也可能滋生了膨脹心理,對于風控合規存在懈怠心理。

  不過他也承認,內地券商或多或少都在風控機制上存在問題。對于套利交易來說,爭的就是時間,套利的機會常常在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如果交易指令再經過風控部門審核,最好的時間可能就過去了,因此很多券商在這一塊常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中國量化投資協會理事長丁鵬撰文表示,“傳統風控是事前風控,訂單進入交易所前,須先進入風控系統,才能發出去。但傳統的風控系統速度太慢,尤其是有些機構依然是人工風控,往往延時十分鐘以上,這對于高頻交易完全無法接受。”

  據記者了解,光大策略投資部門具有完整的前中后臺,事實上形成了自己對自己風控,脫離了整個公司的中后臺合規管理。

  上述對沖基金經理還告訴記者,內地很多對沖交易團隊,都只是將海外的模型照搬進來,但是很多硬件系統沒有達標。“烏龍指”事件就在于交易系統和執行系統出現了故障。

  在他看來,要做對沖基金,系統投入不能少。譬如下單系統、量化系統、數據系統、風控系統和交易系統才組成了完整的量化交易硬件配套。但是遺憾的是內地沒有多少機構配齊,要知道海外一套系統下來,需要上千萬元。

  北京名策數據處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祝清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因為內地投資標的缺少、團隊人才配置不足等問題制約,80%以上的產品都不是真正意義的高頻交易產品。”

  近期輿論焦點就轉向了光大套利系統的供應商——上海銘創。內地有兩家市場范圍比較大的軟件供應商——上海銘創和恒豐電子提供的資管交易平臺。

  據了解,上海銘創軟件的價格比恒豐電子便宜,光大此舉有偷工減料的嫌疑。

  謎團四:投資者能否得到賠償

  對于中小投資者而言,自己的損失是否可能得到賠償,能得到多少賠償,誰為這場A股“史上最大烏龍”買單?這顯然不比事件真相重要性低。

  在楊兆全律師看來,對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機構應該依據《證券法》承擔對投資者的賠償責任,證監會也會進行行政處罰。也不排除證監會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他向記者透露,他們律師事務所正在對個案進行分析,并督促證監會對事件做出及時、客觀、公正的結論,在此基礎上律師團將采取法律行動。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也表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最后核查結果若是操作失誤或電腦系統欠缺,則應督促光大證券建立補償基金補償受損者,甚至動用交易所風險基金。若光大證券存在操縱股價行為,則有可能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或判刑,之后方可民事賠償。無論失誤或故意,光大證券都給市場帶來了嚴重后果,建立補償基金很必要。(投資者報 記者薛玉敏)


(責任編輯: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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