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7日訊 證監會網站今日發布關于同意湖北興福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興福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會同意興福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招股說明書和發行承銷方案實施。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上海證券交易所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興福電子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募集資金12.1億元,用于3萬噸/年電子級磷酸項目(新建)、4萬噸/年超高純電子化學品項目(上海)、2萬噸/年電子級氨水聯產1萬噸/年電子級氨氣項目、電子化學品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興福電子的保薦機構為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林強、李輝。
(責任編輯:華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