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是相對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于普通股。主要有三特征:①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②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公司重大經營無投票權。③優先股的索償權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債權人。
更多內容請查看“經點問答”專欄
http://djtw.cn/sub/ybnzt/jdwd/index.shtml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