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黃金(601069)6月22日晚間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西部黃金伊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伊犁公司”)于近日收到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伊犁公司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經查認為,在發生的“11·18”物體打擊事故中,伊犁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針對企業職工開展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考核未起到應有的作用,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落實措施不嚴格,職工違章操作未能及時發現、未能及時制止,導致1人死亡。
公司表示,將謹記此次事件的教訓,積極做好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求下屬子公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規定,杜絕類似事情發生。在未來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各項安全生產要求,積極落實相關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組織員工開展培訓學習,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規范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檢查,明確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制度及突發情況的應對措施。
(責任編輯:張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