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銀萬國期貨強平致客戶穿倉 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
7月10日,上海證監局發關于對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因對客戶進行強行平倉過程中,未能及時有效地控制風險,致使客戶出現穿倉,申銀萬國期貨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
上海證監局表示,經查,2016年3月申銀萬國期貨在對客戶i1605合約進行強行平倉過程中,未能及時有效地控制風險,致使客戶出現穿倉。
上海證監局認為,以上情況反映出申銀萬國期貨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較大缺陷,構成《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述的情形,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上海證監局責令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要求其健全并有效執行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加強風險防范,切實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同時,上海證監局要求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應當在收到決定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就上述整改落實情況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