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其官網表示《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及《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的修訂工作已經順利完成,相關規則的修訂版本已正式對市場發布。此次修訂主要調整資金驗證時限、明確期貨公司會員應落實適當性制度執行統一的綜合評估、多級審核等要求、調整知識測試實施方案等。以下為其官網全文。
證監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辦法》要求,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已于2017年初正式啟動對現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及《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的修訂工作。目前該修訂工作已經順利完成,相關規則的修訂版本已正式對市場發布。
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七年以來,對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實現市場的平穩運行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中金所對本次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修訂工作高度重視。為確保修訂后的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既能充分發揮效能,又能盡量提高效率,中金所既嚴格遵循了《辦法》內容的要求,同時又對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內容進行了借鑒。此外,中金所還廣泛聽取了期貨公司會員對修訂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針對現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及《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調整資金驗證時限。按照《辦法》規定的“投資者準入要求包含資產指標的,應當規定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或者接受服務前一定時期內符合該指標”要求,將中金所現行適當性管理制度中“投資者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時點要求調整為 “投資者申請開戶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時段要求。
二是明確期貨公司會員應落實適當性制度執行統一的綜合評估、多級審核等要求。鑒于《辦法》、《指引》條款中均對期貨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適當性內部管理制度、評估與銷售隔離等風控制度及監督問責等制度有明確要求,在本次修訂工作中,中金所將現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中關于綜合評估工作的相關要求給予刪除,不再做單獨要求。
三是調整知識測試實施方案。為更好地為投資者提供快捷、高效的開戶服務,中金所對現行的知識測試實施方案有以下調整:
調整一:經中金所與中國期貨業協會協商,金融期貨投資者知識測試工作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將統一安排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統一管理和運營的考試平臺開展。知識測試依然由期貨公司會員組織。
調整二:投資者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統一管理和運營的考試平臺取得的測試成績將長期有效。
調整三:要求期貨公司會員對客戶參加知識測試的過程全程錄像。錄像至少完整記錄測試開戶知識測試監督人員驗證客戶身份、客戶正面留影、客戶測試等全過程,影像聲音和畫面應當清晰、穩定、流暢、無中斷。
調整四:測試完成后,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留存客戶測試成績單,開戶知識測試監督人員和投資者應當在測試成績單上簽字。
四是取消期貨公司會員備案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的要求。根據《關于〈中國證監會取消調整155項備案類事項〉的公告》(〔2015〕8號)的要求,取消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制度備案要求。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中金所將嚴格、認真履職盡責,指導、監督和檢查期貨公司會員落實修訂后的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各項要求,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市場風險,確保金融期貨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