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大商所公告稱,自2016年4月27日起,焦炭和焦煤品種手續費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萬分之3.6;鐵礦石品種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萬分之3;聚丙烯品種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萬分之2.4。
其中焦煤焦炭此前交易手續費由萬分之0.6調高為萬分之1.8%,今日再翻倍。
(責任編輯: 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