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相關經濟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不定值財產保險。這里所說的機動車輛是指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核發有效行駛證和號牌的機動車,包括汽車、電車、電瓶車、拖拉機、各種專業機械車、特種車。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在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時,保險人負責賠償:碰撞、傾覆;火災、爆炸;外界物體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行駛中平行墜落;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員隨車照料者);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但此項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和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予賠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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